河南日報記者 李運海
本報訊 從今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城鎮規劃范圍內新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預售商品房項目全面實施“交房即交證”。
2020年鄭州市自然資源部門聯合住建、房管、稅務等相關單位,在鄭東新區率先開展“交房即交證”試點。此后,開封、洛陽、安陽、漯河等省轄市先后開展試點工作,對部門職責劃分、各類信息共享、項目清單公示、審批流程制定、開發企業參與和購房合同約束等與“交房即交證”各環節進行了積極探索,總結積累了經驗。
2022年7月15日,經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資源廳聯合13個省級部門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的實施意見》,對各階段、各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提出了具體要求。
“交房即交證”倒逼企業履行主體責任,依法開發建設、誠信經營履約。同時,有效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益,讓購房者買房更放心和踏實,對規范房地產市場具有重要意義。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已有507個項目(小區)實現了“交房即交證”,共發證182899本。